<p class="ql-block">作家,作者,總有一個繞不過的話題:稿費。寫作三十有余,有一些稿費,值得聊一聊。權當消遣。</p><p class="ql-block">一、最少的稿費。1994年,我在《閱讀與寫作》發(fā)表一個二千字左右的小小說《魚祭》,獲稿費8塊。放在現(xiàn)在,肯定要笑翻好多人。但在當時,卻是不能算很少的。</p><p class="ql-block">其實,多與少,都是因“參照”而言。當時我是一個代課教師,月工資是120多,相當于我當時兩天的酬勞。放在現(xiàn)在,兩天幾百塊,還真不算少。何況,這是我第一次在外地刊物發(fā)表作品,還是挺有名氣的刊物。所以,這一筆稿費,我記得很清楚。</p><p class="ql-block">二、最多的一筆稿費。2000年,我在《江門文藝》發(fā)表一個中篇小說《沒有詩的愛情》。兩萬多字,稿費1050塊,外加當月的作品評獎得三等獎150塊,共1200塊。當年的《江門文藝》,和《佛山文藝》一樣,以打工文學風靡全國,銷量飆升,賺的盆滿缽滿,稿費也高。我2000年,月收入多少?600多,也就是說,這個中篇小說的稿費相當于我當時兩個月的工資。想想,稿費也算很高的。</p><p class="ql-block">當然,這不是最高的稿費。2013年,我的一個中篇小說《離婚同居》因發(fā)表于當時的省作家協(xié)會網站,后來編輯遴選作品,編成二十多期的《作品》網刊,再后來,省作家協(xié)會決定在二十多期《作品》網刊遴選一些較好的作品結集成書。我有兩個小說在初選目錄中,一個是中篇小說《離婚同居》,一個是短篇小說《夜鶯》。我當時很高興,但,算是有點“心眼兒”的,在QQ問了編輯,這兩篇最后能上嗎?編輯明確告訴我,兩篇都很不錯,很大可能兩篇都能入選,但,一篇入選是絕對的。當時,我想了,《夜鶯》,我在《山東文學》和其他本地刊物都發(fā)過,沒有必要跟《離婚同居》“搶”。能兩篇都上最好,但初選作品那么多,要是最后編輯決定上一篇,偏偏選了《夜鶯》,對我來說,不劃算。《離婚同居》雖然在本地刊物,還有珠海的《精彩》雜志發(fā)表(《精彩》質量很高,但也是內刊),所以,我“狡猾”對編輯說了,我個人覺得《離婚同居》更滿意,希望能這篇能入選。當時,負責“小說”類的編輯也是一名小說家,竟讓爽朗答應。最后,中篇小說《離婚同居》入選花城出版社出版的《被照亮的世界》,稿費是1350塊,編輯說了,因為大多是“二手稿”,也就是說,入選的作品好多作者是在其他報刊發(fā)表過的。所以,稿費稍微要降低(相對首發(fā)稿)。我覺得太“人性化”了,太溫情了,已經很不錯了!雖然,這筆稿費比《江門文藝》那筆高,但相隔十多年,相抵物價增長,還不能算最高。</p><p class="ql-block">2015年,參加省作協(xié)和騰訊文學聯(lián)辦的“正能量”征文,短篇小說獲獎,到廣州領獎,獎金1000塊,往返路費300塊。在作協(xié)和文聯(lián)共用的那棟樓住了一晚,蹭吃蹭喝。然后,那篇還發(fā)表在《作品》,得了好像幾百塊稿費。也是值得一提的。</p><p class="ql-block">三、非“文學”類稿費。這個十多年來,寫的很多,當然,也比“文學”類的稿費多得多。文學類有文學價值,稿費低點可以理解,也可以接受。但,非文學類的文字活,我一般就“不客氣”。</p><p class="ql-block">2011年吧,大概,我給一個公司編寫了一本宣傳冊,兩三萬字,問我得多少稿費。我算了一筆賬,然后說,8800塊,好數字。老板爽快給了。這期間,他還請我上了好幾次酒樓。</p><p class="ql-block">時隔兩年,也是這家公司再請我寫一本。幾次相聚,也上了幾次酒家,回來零碎寫。完成三萬多字的文字。但,這次,遭遇各種原因,沒馬上出。但這次,價錢卻是說好的,字數多一點,稿酬10800塊。因為書沒出,稿費不可能先給。人家也沒說不出。拖了幾年,看還出書的意思,我想出一個法子,當時,我剛建新房子,就跟老板說,我建新房子需要錢,這錢你看能不能先給點,剩下以后出書了,再給全了。老板后來答應,給了三千。</p><p class="ql-block">其實,這也算不錯了,人家生意人,也不都是一帆風順的。但,該給的,我一般是會想辦法要的。</p><p class="ql-block">十年前,我給一個鎮(zhèn)的聯(lián)誼會寫一個其成立十周年的???,一萬多字,配上圖片,給了1200元,因為比較熟,不好說。后來,冊子需要校對,還有到印刷廠這個那個的事,最后,冊子印刷出來,他們很滿意,問還得給多少報酬,這時候。兩個我很熟的并參與其中的主事人一敲定,向理事會提了,給了3500塊,比給稿費多差不多三倍。為什么后來給的這么多,是因為他們看到了,有些事,除了辛苦,也是他們所不能及的。不給足一點,會虧欠寫作者,虧欠“精神勞動”的付出。</p><p class="ql-block">好幾年前吧,經人介紹,有從事工藝的藝人加我微信,請我寫他的故事。動筆之前,他給我轉800塊,說是喝茶的茶水費,寫完了,他滿意,又轉給我800塊。我覺得之前說的價是一千左右,就返回給他400.實收1200塊。那一篇文章是2000字左右。后來,這位藝人又介紹另一位藝人,也讓我寫他的故事,同樣先轉給我800塊,寫完了,又轉給我800塊,這會,我照單全收。差不多2000字,1600塊。接著,第三個藝人也微信找我寫,約定俗成一樣,先給我800塊,寫完了,這個后面有些改動,字數也多點,2500左右,定稿后,再轉給我1600塊,我覺得有點“多”,跟他說,有點多了。他說不多,辛苦費嘛。我也勉為其難(笑)。</p><p class="ql-block">十多年來,我給一些村寫的文字,真不少,比如申報“省級古村落”,國家級傳統(tǒng)村,以及其他五花八門,5000字、8000字,一萬字左右,大多在3000塊、5000塊之間。1萬塊錢以上的也有幾次,字數多點,或者費事一點。</p><p class="ql-block">文章被轉載,向轉載的報刊要稿費的,有幾次,想方設法,發(fā)郵件或打電話,基本能要回該有的轉載的稿費。</p><p class="ql-block">關于稿費的事兒,其實,還有不少值得說說。說這些,不僅僅是一個“數字”的問題,更是“精神勞動”得到對等報酬的問題!</p>